安徽党校报

2024年12月31第二十四期
国内统一刊号:CN34—0834

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以高质量立法护航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 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发展好 自律是年轻干部的“护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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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立法护航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

□ 作者 罗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深刻阐明了一系列具有全局性、根本性、规律性的重大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作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员干部,做好涉农立法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护航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实际行动。

坚持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立法是重要的政治活动,是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安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中找方向、找答案、找方法,牢牢把握立法的正确政治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并扎实推进涉农立法工作,确保涉农立法工作服务大局。要善于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省人民一体遵循的行为准则,从法规制度上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分党组作用,加强对主题重大、政治敏感、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涉农法规制定和修改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解决重大立法争议,立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常委会党组和省委请示报告,确保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涉农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立法为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牢固树立立法要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的思想,真正把社会主义法律大厦建立在人民权利的基础之上。这就要求做好新时代涉农立法工作,必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倾听民声、汇集民意、凝聚民智,确保涉农立法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

主动顺应群众立法期盼。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坚持向实践学习、向基层学习、向农民学习,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将开门立法精神贯穿于立法全过程,把涉农立法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典型实践。

丰富拓展群众参与立法途径。通过座谈、听证、咨询、评估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社会组织、科研院所、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各方面对涉农立法的意见建议,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利用好网络平台“渠道”作用,把社会期盼、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纳到立法上来,为涉农立法提供强大智力支持。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各级人大中有许多直接涉及农业农村工作的代表,是我们做好工作的重要依靠。要完善代表参与立法的制度机制,尽可能把代表的立法议案和立法建议纳入立法规划、计划,邀请代表特别是相关领域或者专业背景的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和审议,重要法规草案印送代表征求意见,并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建议、及时进行沟通反馈。

坚持务实管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涉农立法关乎农业强省建设,关乎乡村全面振兴,要始终牢牢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确保制定的涉农法规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依法推动和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提供制度支撑。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安徽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战略定位,立足省人大农业农村委职责定位,为重大涉农改革提供法规制度支撑。围绕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聚焦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要求、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更好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户合法权益,开展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改工作。围绕巩固完善农村集体所有制、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聚焦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维护农民集体财产权益、促进共同富裕,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办法立法工作。围绕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聚焦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开展制定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

突出特色管用。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坚持从我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实际出发开展立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盯紧关键环节,确保制修的每件法规都要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操性。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聚焦构建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建设江淮粮仓,扛牢粮食保供责任,协助常委会审议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助力我省茶叶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聚焦保障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发展有效制度供给,协助常委会审议实施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围绕加强地下水管理,聚焦保障城乡生活生产供水安全,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更好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协助常委会审议安徽省地下水管理条例。

丰富立法形式。围绕发挥多重国家发展战略叠加优势,紧紧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这个重大战略,积极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完善长三角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长三角三省一市利益均衡机制,充分发挥上海市龙头带动作用,坚持苏浙皖各展所长,共同谱写协同立法新篇章。注重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积极探索精准立法、精细立法、“一事一法”,努力提高立法的精准度、实效性,为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作者系第81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一支部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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