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新时代新征程指引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条例》明确,党校要“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将“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列为基本任务,并进一步指出,科研工作要“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这一系列规定要求,将决策咨询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清晰定义了新时代党校不仅是干部培训的主阵地,更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党和国家的重要智库。
把握政治属性,校准科研咨政的“定盘星”
《条例》通篇贯穿着“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党校的科研咨政工作绝非单纯的学术研究,而是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党的理论工作和政治工作,这就决定了科研咨政必须首先解决“为谁研究、为谁献策”的根本问题。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科研和决策咨询,都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乡村振兴领域,就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确保我们的政策建议与党的意志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坚守党的意识形态前沿阵地。乡村振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也是各种社会思潮交织、舆论关注度高的领域。作为党校教师,我们必须以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旗帜鲜明发声亮剑:既要立足于扎实的学理研究和充分的实地调研,对农业农村领域出现的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予以有力批驳和澄清;又要积极主动地宣传阐释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用群众听得懂、能领会的语言传递党的声音。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科研咨政的“切入点”
《条例》指出,决策咨询工作应当“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这要求我们必须走出“书斋”,深入实践,以“求解思维”寻找真问题、研究真问题、解决真问题。
围绕“国之大者”和“省之大计”选题。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这一安徽发展的“重中之重”,密切关注省委、省政府的年度工作重点和亟待破解的难题,例如:“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中的长效机制建设、粮食主产区的农民增收问题、乡村产业发展中的用地与人才瓶颈等。问题是研究的起点,只有聚焦真问题,方能产出具有实践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深入一线“解剖麻雀”。“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高质量的咨政报告必然源于扎实深入的调查研究,必须建立在对客观实际的真切感知和系统把握之上。要坚决摒弃“走马观花式”的调研,真正沉下身去、静下心来,深入田间地头、走进农家院舍,与基层干部深入交流,听取其治理智慧;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膝长谈,了解其发展困境与创新实践;与普通农户围坐畅聊,感知其真实诉求与急难愁盼。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敏锐捕捉真情况、发现真问题,获取丰富、鲜活、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从中提炼出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认识,将这些认识转化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使我们的建言献策真正源于实践、指导实践,做到“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切实提升科研咨政成果的质量与价值。
聚力质量提升,锻造科研咨政的“硬实力”
《条例》强调“坚持质量立校”,提出“加强有组织科研”等,对我们提升科研咨政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变“单兵作战”为“团队攻坚”。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维度,仅靠个人零散的研究,难以形成有深度、有影响力的成果。教研部应发挥组织优势,围绕重大主题,组建跨学科、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团队,集中优势力量进行协同攻关,力争产出一批能够进入决策视野的研究成果。
推动“教研咨”一体化贯通。教学、科研、咨政三者相辅相成,课堂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可以成为科研和咨政的选题;科研形成的理论成果,可以转化为教学的专题内容,提升教学的理论深度;咨政研究中掌握的鲜活案例和解决方案,又能反哺课堂,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吸引力。要自觉打通三者之间的壁垒,形成“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咨政促决策”的良性循环。
我们应以《条例》为指引,恪守“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功底、科研能力与咨询水平,努力在“建言献策”这篇大文章中写下属于自己的精彩段落,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作者系乡村振兴教研部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