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党校报

2022年10月14第十九期
国内统一刊号:CN34—0834

以自贸试验区建设引领营商环境优化 我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践探索 全面系统把握营商环境内涵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助推安徽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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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助推安徽经济高质量发展

□ 作者 姚先霞

今年我省部署“一改两为”以来,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仍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动力。

完善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营商环境方面,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核心、不同部门法的相关规定为补充、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门性立法为枝干的制度体系。安徽省也在2019年底制定了《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在立法环节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制度基础。但在执法、司法和守法环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涉企案件长期“挂案”,该结不结、该撤不撤;有的受侵害企业面临“赢了官司,丢了市场”的现象等。因此,需要从全过程不断完善法治保障体系,优化法律制度体系内部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将法律对营商环境优化的保障作用落到实处。

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已有改革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行政审批便捷度。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压缩审批时间;最大限度放权于市场,减少政府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的覆盖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创新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让企业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是提高服务企业的精准度。政府在为企提供服务时,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聚焦企业反映最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首先,要建立党政领导与企业家代表座谈机制、联系重点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邀请企业家全程参与,充分征求企业意见,多从企业角度考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深入企业一线,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发挥各级工商联、商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打造企业家与政府直接对话的平台。其次,提高信息化水平。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通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与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及时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增加政府部门推送服务的准确度。最后,建立企业与政府双向互通的“政企直通车”。企业通过“政企直通车”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政府部门组织专人第一时间对企业诉求分办、落实、反馈,实现政企沟通零距离。

三是打好服务企业“组合拳”。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首先,要加强政府营商环境的顶层设计、系统谋划,注重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设计和推进。其次,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相互沟通与协调,避免出现政策协同难、落地难的问题,提升政策之间的协调性和互补性,形成系统合力。最后,加强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多主体、多维度共同发力,尤其是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协调好各方关系,促进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协同发展,打出“组合拳”,以“小切口”带动“大系统”。

四是完善中介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和鼓励一批协助小微企业办理或代办行政审批事项的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市场化手段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改善市场主体的融资环境

一是增强货币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支持的有效性。疫情发生以来,国家为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制定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支农支小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金融机构应用足用好上述货币政策工具,对有市场潜力但又暂时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做到应贷尽贷,帮助因疫情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推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税务、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所提供数据与人行征信库共享,提高中小微企业征信覆盖率。加强“首贷企业”推介、协调、服务工作,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和首贷比例,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

二是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合理让利。金融监管部门应持续推动金融机构减少收费,惠企利民,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用市场化、法治化办法促进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三是适当提高金融监管的风险容忍度。金融监管部门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同时,也要适当放宽监管要求,允许小微企业和首贷企业不良贷款率适当提高。通过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弥补金融机构因给小微企业融资造成的贷款或担保风险损失,解决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不敢贷、不愿贷”问题。

强化对营商环境的监督

一是建立营商环境监督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效能督查、民主评议等方式,进一步强化部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解决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问题。成立部门联合督查组,定期对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二是形成多渠道的动态监管体系。开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针对企业和群众投诉的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等行为,经调查属实,被投诉人确有过错,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形成震慑。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增强智慧监管水平,整合各方力量形成立体化、全覆盖、动态化的监管体系。

三是建立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机制。参照先进地区评估经验,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围绕企业关心的简政放权、银行融资、人才保障、行政执法、社保征收、司法执法等问题,认真梳理、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有效促进营商环境的提升。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任重而道远。持续深化改革、促进制度创新,将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用良好的营商环境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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