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党校报

2023年10月15第十九期
国内统一刊号:CN34—0834

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深化信访源头治理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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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信访源头治理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 作者 张珉

乡村的有效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石。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乡村信访问题是乡村治理的重点和难点,需着力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深化信访源头治理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基础和关键

乡村信访问题是乡村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乡村社会稳定,成为乡村治理的重点。《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为推动信访工作深度融入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提供了方法指引。《条例》规定,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因此,深化信访源头治理,推动乡村信访问题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化解,着力维护乡村社会稳定,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基础和关键。

深化信访源头治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难题

源头治理重点的失衡。对于如何从源头“治理”信访问题,如何将矛盾化解在源头认识或发力不足,存在甚至满足于将信访事项吸附、稳控在乡村源头不上行现象。在一些信访事项较多,特别是在信访积案多、涉法涉诉信访、重复访、越级访比例高的乡村,对矛盾纠纷隐患从源头上提前介入、构建排查调处预防机制不足。少数信访事项只满足于程序上办结,接访后如何沉下去抓落实不够,也存在敷衍搪塞、推诿扯皮等现象,前端化解信访矛盾有限。源头治理重稳控轻源头预防和轻前端化解导致治理重点的失衡,因信访矛盾没有在源头解决反而导致信访上行、积案增多。

源头治理能力的不足。有的乡村基层干部因对《条例》的理解不透,对如何结合当地乡村治理实际贯彻实施《条例》源头治理信访的能力有待提升;有的乡村基层干部做群众工作、化解信访矛盾方式简单,能力不足,特别是处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能力不足;有的乡村基层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对信访主动作为不够,面对涉及多部门、复杂的问题,存在畏难情绪、互相推诿现象,担当作为不够;有的乡村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信访源头治理更加精准。但因不同地区农村情况千差万别,乡村治理模式也不尽相同,存在不能根据各地乡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及乡村社会结构等方面的差异,不切实际照搬照抄、源头治理信访只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的现象。

源头治理机制的不畅。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新增行政处罚权下沉乡镇街道制度,乡镇有更多能力直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执法异化现象,防止乡村社会矛盾纠纷外溢,实现源头治理信访。但当前乡村治理中却存在行政处罚权下沉缺乏或下沉不当问题,“看得到的管不到”“看得到的管不好”,信访矛盾难以真正实现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平台有待健全。当前乡村治理中化解信访矛盾平台主要是依托基层乡(镇)综治中心,有些地方乡镇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缺乏,没有实现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全部覆盖。对于复杂、疑难信访矛盾,难以深化联动合作机制,在源头协调化解。

深化信访源头治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对策

从预防和化解两方面发力源头治理信访矛盾。《条例》明确“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因而信访源头治理应从预防和化解两方面发力。对于一些乡村信访工作中较为典型存在的“重维稳轻维权、重稳控轻化解”,源头治理重点失衡现象,要进一步从预防和化解两方面落实信访责任。着力从源头排查矛盾纠纷隐患苗头与不稳定因素,预防信访矛盾的出现;在矛盾出现后着力解决工作措施虚化弱化、责任压得不实等问题,不能只满足于程序上办结和稳控,还要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切实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源头治理信访矛盾能力。通过加大对基层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创造实践锻炼机会等方式,切实提升信访干部运用《条例》的能力,提升化解矛盾冲突、做群众工作、解决复杂问题、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水平。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强化问责问效,压实处理信访工作责任,同时激励担当作为,引导基层干部敢于化解信访工作难题。结合各地乡村治理具体情况,根据每个乡村的历史传统、经济发展、社会结构等不同因地制宜,立足本地乡村特色找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模式的着力点,同时注意避免创新的形式化及抓创新的制度落实,使其在将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发挥作用。

健全机制助力源头治理信访矛盾。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规范、有效实施行政处罚权下沉乡镇街道制度,根据乡镇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各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赋权承接事项,优化乡村社会治理结构,源头精准治理乡村信访矛盾;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平台建设。依托基层乡(镇)综治中心,大力推行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及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全覆盖,整合基层信访工作力量。深化协调联动合作机制,源头协调化解复杂、疑难信访问题。[作者单位: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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