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永远保持赶考的清醒和谨慎,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伟大社会革命促进伟大自我革命,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不断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制度优势,提升党内法规治理效能。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我们要高度重视、科学认识、积极践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强化政治监督,把党中央战略决策、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推进、基层具体实践衔接起来、一致起来,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结合实际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动态跟踪、限期办结、督查问责、“回头看”等措施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见效。
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我们要坚持系统思维,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构建全方位监督格局,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延伸到权力行使的各主体、各方面、各环节、各领域,覆盖到党和国家机关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同时,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科研处处长、上海市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