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强调,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首先要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即六个“必须坚持”。其中,“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排在首位,彰显厚重的人民情怀、坚定的人民立场和鲜明的价值遵循。
何为坚持人民至上
坚持人民地位至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领导人民创建的新型政治文明形态,其本质和核心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共产党宣言》鲜明提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提出:“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坚持人民力量至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强调:“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在百余年奋斗中,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注重组织发动群众,团结带领人民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创造了救国、兴国、富国、强国的伟大历史成就。
坚持人民评判至上。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强调:“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新征程上,我们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人民评判至上,更好地回应人民诉求。
为何坚持人民至上
坚持人民至上是坚守好魂脉和根脉的首要遵循。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民为邦本”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之一。坚持人民至上是对“民为邦本”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鲜明回答了“为谁执政、靠谁执政”的根本问题。
坚持人民至上是传承党的历史经验的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将“坚持人民至上”作为宝贵历史经验之一郑重写入《决议》。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和人民水乳交融,党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人民谋解放,人民跟党走,无私奉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从人民创造历史的活动中吸取思想营养和前进力量,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用“中国梦”凝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强调“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奠定了全部理论和实践的鲜明底色。
坚持人民至上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阐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前所未有的探索性事业,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坚持六个“必须坚持”,其中一条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
紧紧依靠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不断造福人民。在百余年奋斗征程中,中国共产党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牢牢植根人民。党的百余年历史,就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历史,就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新征程上,我们“要注重防范化解脱离群众、动摇根基的风险”,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作为“源”和“本”,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中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