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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作者 鲁小凡
2024-06-06  浏览量:134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必须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科技成果转化是连接科研和生产的重要桥梁,推动更多原创性和颠覆性科技成果从“试验场”走向“大市场”,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安徽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将科技强省列为“七个强省”首位奋斗目标,全省科技创新能力保持在全国前列。目前,安徽拥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高水平科研机构和首个国家实验室,建成、在建和预研的大科学装置13个,在量子信息、聚变能源、深空探测等领域取得了众多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方面,2023年安徽高新技术企业数增长28%,总量居全国第8位。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增长54%,总量居全国第7位。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9户,总量居全国第8位。虽已取得明显进步,但仍可以从源头供给、应用转化、配套服务、人才体系等方面入手,做到“有的转”“愿意转”“可以转”“有人转”,为安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更加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加强基础研究源头供给,做到“有的转”。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充分释放基础研究潜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要围绕量子信息、聚变能源、深空探测三大科创高地,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核心的战略任务攻关模式和组织体系,强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与我省重点领域发展目标对接,加强有组织科研,形成跨学科、跨单位的协同攻关机制。要加大对基础学科和基础研究投入力度,选择基础研究优势突出的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重点领域和重点团队长期、稳定且集中的支持。要支持省内部分高校建立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对已形成专利的基础科技成果进行盘点分类,对转化前景较好的成果重点培育助推转化,对分散专利以开放许可的方式让省内中小科技型企业优惠获取。

激活成果应用转化动力,做到“愿意转”。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必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构建上下游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要鼓励和支持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牵头协同高校和科研院所构建全链条研发与应用的研究体系,开展一系列原始创新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和集成颠覆性技术,为我省重点行业发展提供关键共性技术。要持续推广科研人员赋权制改革试点经验,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充分释放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活力。要建立科技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对于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工作的科技人才,职称晋升可以更多考察其科技成果转化业绩。

完善成果转化配套服务,做到“可以转”。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深化体制改革、推动机制创新,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藩篱,打通科技成果产业化通道。要聚焦量子信息、聚变能源、深空探测三大科创引领高地,以省内实力较强的高校和成熟度较高的大学科技园为基底,联合高水平运营主体、行业龙头企业和投资机构,组建公共性、开放性、市场化运作的概念验证中心,分散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与市场风险。要积极创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形成辐射全省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要以科技创新全链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两大需求为牵引,综合运用信贷、基金、债券以及科技保险等金融手段,建立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的成果转化风险共担机制,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建立转化服务人才体系,做到“有人转”。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需要一批既有科技研发经验又有商业经验的专业人才。要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培养,支持组建跨界合作的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团队,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支撑。要优化复合型人才招引政策,用好各类引才计划,加大包含管理、经济、金融等领域在内的海内外优秀科技组织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分类分级政策。要加大技术经纪人培养力度,支持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以市场化方式聘用技术经纪人,并由政府按照对应职称标准补助聘用单位,提高技术经纪人地位和待遇,激发技术经纪人开展工作的积极性,让更多的前沿科技成果及早由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检验。

【作者单位: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科学文化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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