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绩观,不仅关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直接影响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当前,安徽正处在夯实基础、全面发力、创先争优、奋力赶超的关键时期,这要求我们必须解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将正确政绩观融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
以坚强党性为根本,校准“为了谁”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所承担的重要职责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把锤炼党性、坚定理想信念摆在突出位置、作为终身课题。
有什么样的党性,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党性坚强,则政绩观端正;党性不纯,则政绩观必然扭曲。纪检监察工作是人心工作、群众工作,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党性强弱直接决定监督执纪的立场与成效。现实中,个别干部眼睛只往上看、脚步不往下走,对上级唯命是从、溜须拍马,满口“放心放心”;对群众漠不关心、推诿扯皮,屡讲“研究研究”。这本质上是党性不强、宗旨意识淡薄的表现。这种政绩观的偏差,必将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啃食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些“小事情”却赢得了“大民心”。
以“潜”“显”相济为核心,明确“树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显绩和潜绩相辅相成、辩证统一,正确处理好显绩和潜绩的关系,要求我们既不忽视当下的显绩,也不轻视长远的潜绩。
显绩的取得离不开潜绩的支撑,缺乏潜绩积淀的显绩,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长久维系;而默默耕耘的潜绩,历经时间沉淀,终将转化为群众可感可知的显绩。纪检监察工作既要立足当前,以雷霆万钧之势惩治腐败,形成强大震慑,回应群众期盼;又要着眼长远,以春风化雨之势加强纪律教育、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们坚持“全周期管理”,严查案件形成震慑的同时,以纪检监察建议、警示教育等扎实推动以案促改促治,把办案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以高质量监督护航地方发展,努力实现显绩与潜绩相统一。纪检监察干部唯有既做显功,又做潜功,既求当下见效,又谋长远发展,让显绩在潜绩的沃土上开花结果,让潜绩在显绩的带动下积厚成势,方能真正实现为民造福、推动发展的根本目标。
以真抓实干为路径,夯实“靠什么”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十五五”时期的新征程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锤炼过硬本领、积极担当作为,以高质量监督执纪执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事求是是根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精准把握政策界限,既不“宽松软”,也不“一刀切”。在处置问题线索时,深入调查核实,区分不同情况,对轻微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做到宽严相济、不偏不倚。担当作为是必要条件。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面对违纪违法问题,要敢于“亮剑”,面对复杂疑难案件,要迎难而上。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对重点工作一抓到底,确保问题不反弹、成效不打折。专业能力是重要支撑。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极强,若无过硬的“看家本领”,便难以扛起时代赋予的重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以全面过硬的专业能力,为履职践责筑牢坚实支撑。(作者系第30期选调生进修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