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党校报

2025年7月30第十四期
国内统一刊号:CN34—0834

“作风建设”备课需重点把握“五组关系” 以优良作风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用“严”的作风擦亮青春底色 以严实作风践行党校初心

按日期检索

8 2022
8
8

电子报刊系统

电子报刊阅读器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严实作风践行党校初心

□ 作者 王艺璇

当前,全党正在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是为党的工作大局服务的,应该体现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作风的要求”。作为党校青年教师,特别是一名从事纪检监察研究的年轻学者,将学习教育与自身研究方向相结合是我努力的方向。

“知”促“行”:践行党校初心,恪守行为边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这让我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不仅是外在的行为约束,更是共产党人自我革命的“宣言书”。“八项规定”作为新时代重要党内法规,与其他党纪国法共同划定了共产党人行为的边界。作为纪法研究者,深知“边界”二字的分量,需融入教学、科研和日常行为的方方面面。

在课堂讲授中,融“纪法”于“实践”。八项规定从制定出台到落地落实,再到成为改变中国的标志性话语,之所以能深入人心,与其“抓早抓小,落地落实”的特点密不可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守住拒腐防变防线,要从小事小节上守起。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细读规定原文,六百余字,字字落于具体小事,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不搞四平八稳、不喊空洞口号,带动一件件干部群众的“身边事”发生可感可及的大变化。从月饼到贺卡,从公车到楼堂馆所,从抓节假日到抓日常,抓早抓小、串点成线,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以具体扎实的行动,推动徙木立信、化风成俗。这让我重新审视自身的教学工作,想让学员深刻理解作风问题绝非小事,真正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更需要改进教学方式,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上发力,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案中人”是最好的“活教材”,“案中事”是最好的“清醒剂”,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

在科研咨政中,求“真”务“实”守“廉”。“为党献策”要求党校科研咨政必须扎根实践、服务国家中心和重点工作。不仅选题要聚焦实践中的真问题、新挑战,调研要深入基层、掌握实情,咨政建议要务实管用,更要严格遵守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确保每一笔支出透明合规。科研咨政成果不仅要经得起实践检验,更要经得起纪法检验,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和经费滥用,力戒形式主义的“花架子”。

在日常交往中,严守“亲清”界限。我们与学员、同事的交往必须界限清晰,坚决杜绝任何模糊地带。坚决不收受礼品礼金、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安排,尤其防范以“学术支持”“课后答谢”等名义的变相利益输送。针对学员组织的茶话会、考察接待等活动,需提前报备并严守简朴原则,禁止参加任何带圈层性质的聚餐饮酒。规范学术协作,在课题合作、教学辅导中,既要保持热情专业,更要坚守科研诚信与纪律底线,以“着装得体、谈吐雅正”的职业形象,在点滴细节中筑牢防腐堤坝,使“清正廉洁”成为党校教师最鲜明的身份标识。

“严”律“己”:常怀敬畏之心,自觉接受监督

要以纪法为“镜”,日日自省。党纪国法是衡量行为的刚性标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则是标尺上最鲜明的刻度。我们虽不掌握显性权力,但教学交往、科研管理、经费使用中的每一处细节,都关乎纪律规矩与师德形象。做到“慎初、慎微、慎独”,警惕“小节无害”的麻痹思想,严防在人情往来、资源使用等细微之处失守。深刻认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视监督为“爱”,主动接受。深刻理解监督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不管任何权力、任何制度,在行使和执行的过程中都不能缺少监督。对监督者来说,敢于监督是无私无畏,以治“未病”防“已病”的政治担当;对被监督者来说,接受监督是责任义务,以他律促自律的政治觉悟。真诚欢迎并主动接受来自组织、领导、同事和学员的监督提醒,把每一次谈话函询、批评建议视为组织的关爱和帮助,闻过则喜、立行立改。

以专业促“律”,知行合一。将研究纪检监察的专业素养,转化为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高度自觉。在课堂内外、八小时内外,都应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仅自己要成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标杆,更要运用专业知识,为营造党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对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的一次再教育、再武装,也是对党的作风一次再检阅、再提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党校教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仅责无旁贷,更应率先垂范。我们要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自觉,在践行党校初心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实际行动诠释党校教师的忠诚、干净与担当。(作者系国家治理教研部教师)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办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版权所有: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ICP证:皖ICP备06012118号 制作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