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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安徽贡献金融力量

作者 郭庆
2024-10-24  浏览量:11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加快,金融领域持续创新,金融体系复杂度、开放度不断提高,迫切需要加快金融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实现“六个新提升”、做到“六个当先锋”的改革目标,进一步强化依靠改革破除发展瓶颈、依靠改革汇聚发展优势、依靠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并就我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具体部署。我们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金融体制改革部署的“规定动作”,坚持守正创新、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系统观念、稳中求进等原则,聚焦四大重点领域,精心谋划实施地方金融改革的“特色动作”,一步一个脚印把“愿景图”变成“实景图”。

聚焦高品质金融服务。紧盯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薄弱环节,一手抓分类优化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手抓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完善担保增信、风险补偿、贴息贴费等政策措施,做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5篇大文章,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围绕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深入推进合肥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创新科技贷款服务,扩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贷投批量联动”覆盖面,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做大科技融资担保规模,发挥科技保险作用。建设链接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基金体系,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完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机制。围绕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兴产业聚集地,以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以及量子科技、空天信息等我省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为重点,创新发展“投、贷、担、保、补”产业金融组团,深入推进数字赋能普惠金融专项行动。继续实施企业上市“迎客松”计划,抢抓机遇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持续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更好发挥各级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完善产业引导基金体系,推进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大力培育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围绕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改革开放新高地,纵深推进自贸区金融领域改革创新,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企业海外融资服务,助力更多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动建立长三角金融服务常态化联系机制。积极推动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深化省农信社和村镇银行改革。围绕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健全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相匹配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稳步推广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模式。支持芜湖市争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聚焦高效能金融监管。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通过优化制度设计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完善监管规则,研究出台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实施细则等一整套监管制度安排,制定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工作指引,依法将地方金融组织及其各类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协同,稳步推进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和规范整治,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与市场监管联动,严把金融“入口关”;推动审批与监管联动,建立地方金融组织部门会商审批制度;推动监管与防风险联动,建设一体化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市场准入、审批备案、监管执法全流程规范化数字化管理;推动监管跨地域联动,完善长三角金融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监管信息及时互通、重点风险联合处置。开展监管问责。实施“一案双查”,一方面,对地方金融组织违规问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推动地方金融监管“长牙带刺”;另一方面,强化“对监管的监管”,建立提醒、约谈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开展排查整治并问责相关责任人,防范风险积聚放大。

聚焦高水平金融安全。坚持“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完善防控金融风险制度安排,注重“前端”防控和“后端”处置两手抓,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风险监测,分条线建立健全风险防范监测预警机制,发挥金融机构防非打非“前哨”作用,健全网格员巡查、线索举报奖励等群防群治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手段,多方协同收集金融隐患信息,加强风险早期干预纠正,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压实处置责任,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要求,加强央地协同、部门协同、省市县协同,压实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市县党委政府的金融风险防控和处置责任。分类制定重点领域防控金融风险工作方案,严防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扎实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推动出台《安徽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严肃问责追责,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制度,对履行金融工作职责失职失责的,实行终身问责,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

聚焦高标准党的建设。持续深化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理顺地方金融工作体制机制,构建“齐抓共管”金融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省委金融委系统谋划和统筹协调作用,全面强化党对金融工作领导,加强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积极发挥省委金融办职能作用,协调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做好属地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协调督促落实,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驻地分支机构的沟通联系,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加快发挥省委金融工委党建指导作用,推进省属金融企业党建职责整体划转,建立统一归口、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研究出台金融系统党建“1+8+N”制度体系(1个工作要点、8个党建规范性文件,若干配套制度机制),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建强金融系统基层党组织,扩大非公金融企业党建覆盖面。持之以恒推进金融领域正风反腐肃纪,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金融干部队伍,为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有力金融支撑。(作者系第93期市厅级干部进修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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