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进一步部署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改革举措。我们要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强支撑。
历史观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形成
从历史脉络看。改革开放以来,统一市场始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应有之义。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大力发展全国的统一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的作用”;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将“强化市场的统一性”作为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提“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2022年3月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党的二十大进一步从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方面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从内容拓展看。一是进一步夯实市场基础性制度。2020年出台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了产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等三大制度。2021年发布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侧重增加了“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从完善产权制度、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及探索个人破产制度等来完善市场基础性制度体系。二是进一步扩大要素市场范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为重点展开部署,进一步丰富要素市场范围。
理论创新: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拓展了马克思商品二重性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商品交换的过程精炼为:W—G—W,其中W—G代表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即商品“卖”的过程。而G—W则代表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即商品“买”的过程。同时,马克思认为商品具有二重性,即使用价值和价值。“卖”的过程实现了商品价值,“买”的过程则是商品使用价值的让渡。在商品二重性基础上市场也具有二重性,马克思认为市场是“一切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其中市场是交换的场所,这是市场的第一层规定性;同时,市场也体现了交换双方的经济关系,这是市场的第二层规定性,这种双层规定性赋予了市场丰富的内涵和功能。因此,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要加强统一联通的市场设施,更要打造统一的商品服务市场、统一的市场监管等,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超大规模市场。
深化了马克思循环经济理论。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导言中指出,“生产表现为起点,消费表现为终点,分配和交换表现为中间环节”。这一论述是理解经济循环重要依据。在一国经济的大循环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的有效衔接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各环节顺畅运转,国民经济才能实现良性循环,才能提升国民经济体系的整体效能。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正是为了以高质量的供给来创造和引领需求,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循环流转。通过这一市场机制,可以加速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降低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运行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关键在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也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则强调要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提出“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找准市场功能和政府作用的最佳结合点,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夯实基础。
重要意义: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从不确定性走向确定性。从国际市场看,当前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趋势的加剧,乌克兰危机、巴以冲突的新变化,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加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增强国内市场对全球市场主体的吸引力,进而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容量。从国内市场看,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市场主体收益降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和非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更有效应对国际国内市场带来的不确定性。
从大市场走向强市场。当前我国具备形成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基础条件。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产业体系,具有强大的生产制造和服务配套能力,已形成14亿人口和4亿中等收入群体支撑的超大规模内需市场。但要真正形成超大规模强市场,必须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区域合作的作用,真正“发挥超大规模市场具有丰富应用场景和放大创新收益的优势”,服务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
从市场分割走向市场统一。当前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问题依然普遍,部分城市为保护本地企业发展,用政策形成市场准入上的“区域壁垒”。在数据市场上,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之间的数据缺乏整合和共享,存在“数据孤岛”和“数据烟囱”现象,阻碍了优质企业在更好、更大的市场内来配置生产的行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要消除这些行政限制和垄断干预,打通国内大循环的“经脉”,以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
实践要求:多措并举推动市场由“大”到“强”转变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社会主义’这个定语”。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键在于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在制度完善、市场健全、监管创新等方面突破,更要深化中央和地方、地方政府间、政企之间的协调。这要求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全过程,实现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和监督有效性,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先立后破。一是“立”,即建规立制。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完善流通体制”。建立起以“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为基础,以“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为关键,以“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为重点的制度体系。二是“破”,即打破市场分割和壁垒。坚持问题导向,以“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规范招投标市场”等为手段,聚焦市场垄断和地方保护,防止地方市场分割,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制,全面拆除有形无形的“篱笆”和“围墙”。
坚持投资和消费双向发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从投资和消费两方面加快培育完整的内需体系。一是完善促进投资体制机制。在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性基金基础,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以投带引”社会投资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形成有效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二是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重点减少汽车、住房等领域的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消费,积极推进首发经济,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作者单位:宣城市委党校(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