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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照亮我的党校之路

作者 张 霁
2025-12-25  浏览量:422

初到培训部时,我的心里是没底的。在此之前,我在离退休工作处工作了八年。这八年,每天面对的是为党校奉献一生的老前辈,我的工作是关心他们的健康,倾听他们的故事,尽心帮助他们处理琐碎的事务,精心组织各类活动。在那里,我学到的是用心、耐心和细心,我一度以为,这就是党校工作的全部—一份“静水流深”式的守护。然而,一纸调令,把我从相对静谧的“后方”推到了干部教育培训的“前线”—培训部,我成为一名组织员。刚来时确有些不适应。培训部节奏快、事务杂、压力大。从课程安排、师资联络,到学员的吃住行、课堂纪律,事无巨细皆需统筹。我像一个突然被装进高速运转机器里的新零件,生怕因自己的不到位而影响整体运转。就在我努力适应新岗位、思考工作价值之际,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摆在了我面前。起初,我只当它是一份需要熟记的纲领性文件。可当我静下心来,结合自己从“服务夕阳”到“培育栋梁”的独特经历去读它时,那些条文突然变得鲜活起来。

《条例》首先回答了我“为什么干”

转岗后我接到的第一个重要任务,是带领外培班赴金寨开展异地教学。出发前,培训部主任在例会上强调:“在培训部工作,要有奉献精神。”“奉献”,多么熟悉的字眼。在离退休工作处的八年里,我听过许多叮嘱—领导常教导我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吃得了苦、受得住委屈;也听过许多故事—有枪林弹雨的惊心动魄,也有筚路蓝缕的执着坚守。金寨之行的重点是瞻仰红军广场。那天,金寨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当我们肃立在革命烈士纪念塔下,听着讲解员讲述“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抔热土一抔魂”的红色史迹时,“奉献”二字,仿佛有了雷霆般的回响。我忽然明白:前辈与先烈的奉献,播下关于信仰关于希望的种子;而作为党校人,我的奉献是什么?在离退休工作处,是服务好“历史的创造者”,让他们安享晚年;在培训部,则是服务好“未来的开拓者”,助奋斗者砥砺前行。金寨的那场雨,洗去了我转岗以来的迷茫与惶恐,也浇灌了我对《条例》精神的理解,让我找到了党校青年“立足岗位作贡献”的清晰坐标。

《条例》更给了我“怎么干”的底气与方法

也曾有过“本领恐慌”。但在领导与同事的耐心帮助下,从制定学员手册时对每个流程的反复斟酌,到跟班听课中对课堂效果的密切关注,再到学员管理中对纪律规矩的严格执行,《条例》中“从严治校、质量立校”的要求,逐渐成为我工作的准则。我试着把在离退休工作处学到的“用心用情”迁移过来,不再仅仅做一名组织者、管理者,而是努力成为一名服务者、引导者。认真跟班听课,了解课程与教师;课后与带队老师、学员交流,收集真实反馈;关注并尽力协调解决学员遇到的实际困难……我发现,当我把每一位学员都视为具体而需成长的个体时,严格的管理便有了温度,培训质量也因此有了更坚实的保障。

《条例》对于我,是一种笃定,笃定于自己工作的意义。无论在哪个岗位,我都在为同一个伟大事业添砖加瓦。它激励我,不断学习,善用党校资源,设计好每一次带班流程,服务好每一位学员,让《条例》的要求在一次次具体的教学组织中“活”起来。

从聆听老一辈的谆谆教诲,到陪伴新时代奋斗者学习成长,我是幸运的。这段独特经历让我坚信:我们党校青年,只要肯干、实干、用心干,就能在《条例》这座灯塔的指引下,找到自己的坐标,发出自己的光芒,共同绘就党校高质量发展的壮美画卷。【作者系校(院)培训部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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