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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性原则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

作者 徐 彤
2025-07-14  浏览量:129

当前,全党上下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是改进作风的切入口和动员令,是改进作风的第一步。值得注意的是,改进作风,不是简单就事论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举一反三,透过作风看党性”“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党性,作为作风的内在根基。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在实际工作与生活中,要衡量一个共产党员是否讲党性,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指明了方向:“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理解这四个词的内涵与其中的逻辑递进,进而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对于新时代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自觉做优良作风的忠实传承人至关重要。

“公私分明”要做到公事公办、不越底线

“公私分明”是第一重境界,即将公家和私人的情况分得很清楚,其核心要义在于严格划清公与私的界限。新时代,要做到公私分明,必须坚持公事公办、不越底线。

公事公办、不越底线,在于精准厘清“公私界限”,以制度为纲、以原则为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组织要求和工作程序,杜绝“人情干扰”与“利益输送”。无论是项目审批,还是人事任免,都应严格对照政策法规,杜绝偏袒照顾、暗箱操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党员干部应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守住政治底线、法律底线与道德底线。从落马官员忏悔录可见,许多腐败皆开始于公私界限模糊,从“小帮忙”到“大贪腐”,最终触碰红线。唯有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敬畏心对待权力,才能避免“温水煮青蛙”式的堕落。

由此,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对权力、纪律、法律的敬畏之心,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将公私分明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树立清正廉洁的作风形象。

“先公后私”要做到克己奉公、先忧后乐

“先公后私”是第二重境界,体现了共产党人在利益排序上的自觉选择和价值追求,其核心要义在于当公与私发生冲突时,能够主动将公共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前。新时代,要做到先公后私,必须坚持克己奉公、先忧后乐。

克己奉公、先忧后乐,要求党员干部克制私欲,分清先后、分清轻重。党员干部应严格约束个人欲望和私心杂念,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为个人得失所困,不为蝇头小利所动,全身心投入党和人民的事业。同时,党员干部应时刻心系国之大者、情牵民之关切,以天下人之乐为乐;应忧国家发展之大局、忧民生疾苦之痛点,始终保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清醒,将个人的幸福感和成就感建立在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基础之上。

由此,党员干部应该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将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作为自身价值追求。在强化思想淬炼的过程当中,将对“先公后私”的价值认同转化为行动自觉,在服务大局、造福人民中实现个人价值的升华。

“公而忘私”要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公而忘私”是第三重境界,彰显了党员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义无反顾的崇高境界,其核心要义在于为了公事而不考虑自身私利,为了集体利益而不考虑个人得失。新时代,要做到公而忘私,必须坚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要求党员干部摒弃私心杂念,不为个人得失计较,自觉约束私利、追求公利,始终做到心中有大局。古有大禹面对滔天洪水这一关系族群存亡的天下公利,将治水职责置于血缘亲情之上;今有王进喜为摘掉我国“贫油”帽子,不顾严寒跳进泥浆池用身体搅拌,以“宁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决心,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责任担当,以公义为重、以公心谋事。

由此,党员干部需在思想上筑牢信仰之基,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精神养分,时刻思考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同时在行动上躬身力行,主动下沉到基层一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毫无私心杂念地办利民之事。

“大公无私”要做到人民至上、天下为公

“大公无私”是第四重境界,要求党员干部修炼“无我之境”,一心为公,毫无私心,其核心要义在于超越表层利益取舍,将自我完全融入人民伟业与人类进步的宏图之中。新时代,要做到大公无私,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天下为公。

人民至上、天下为公,要求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党员干部要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赤诚,诠释“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公仆情怀,将个人“小我”彻底融入人民“大我”之中。同时,彰显世界担当,不论是以“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共同繁荣,还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破解全球治理难题,均展现中国共产党“计利当计天下利”的博大胸襟。

由此,党员干部既要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精神力量,又要积极投身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更要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视野。唯有自觉以“小我”追求“大我”,才能在“天下为公”的征程中,实现共产党人“无我”的精神升华。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指出:“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就必须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共产党人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并不是完全否定私,党员干部的合理利益是予以肯定并保障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讲“大公无私”,而讲“大公有私”。干部合理合法的利益同私心、私利、私欲不是同一个概念,绝不能混为一谈。

“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在抗险救灾现场、在家乡建设一线、在基层治理前沿,无数党员干部,用“公”与“私”的抉择,书写着共产党人的党性答卷。答卷中的每一笔,都在叩问着作风建设的成色。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只有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才能防止歪风邪气近身附体”。当党员干部始终把“公”字挺在前头,把群众的冷暖揣在心头,便是在以实际行动诠释“人民至上”,这既是改进作风最有力的注脚,更是对使命的生动践行。这样的精神坐标,需要每一代共产党人在躬身实践中不断擦拭、永远坚守。

【作者单位: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2024年度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创新工程项目(CXGCXKJC202401)、2025年度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创新工程团队项目(CXGCTD202502)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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