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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我省涉外法治工作机制

作者 魏雅洁
2025-02-06  浏览量:23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列为一项独立的改革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对涉外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凸显了涉外法治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近年来,我省在充实涉外“法治工具箱”、构建涉外法治体系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但与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战略目标以及满足我省企业、公民日益增长的涉外法治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涉外法治工作机制”,我省应立足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具体路径,持续推动我省涉外法治工作机制的健全与完善。

强化政治引领 把好我省涉外法治工作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明确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涉外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我省涉外法治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加强理论学习与思想引领。涉外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又要自觉贯彻贯通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重要论述。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涉外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健全我省党对涉外法治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党领导涉外法治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委对涉外法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党的领导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等各个涉外法治工作环节,确保涉外法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加强我省涉外法治工作的统筹规划与落实。在党的领导下,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科学制定我省涉外法治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规划和计划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加强党对涉外法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将涉外法治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体系,确保涉外法治各项工作任务在党的领导下落到实处,为我省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完善立法保障 建立健全我省涉外法规规章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涉外法治的核心使命在于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因此,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必然以中央层级的涉外法律法规为基石。但同时,地方性立法活动在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构建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亦不容忽视。地方的涉外法规规章能够对上位法规定进行细化,从而使国家涉外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更为精准、有效的贯彻实施。尤其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一些薄弱点、空白区,地方立法可发挥先行先试的制度试验作用,为全国性立法积累立法经验。基于此,我省应积极把握涉外法治发展的战略机遇,秉持急用先行的原则,推进我省涉外法规规章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服务和保障国家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着力加强我省涉外法规规章立法工作。我省立法机关需进一步增强涉外立法意识和涉外立法能力,依据《立法法》所赋予的立法权限,紧密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涉外法规规章及其他法规规章中的涉外条款。不断提高涉外立法的质量和水平,并及时将涉及外商投资、对外贸易、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英文版编译,以便相关人士能够遵循并将其作为准据法的权威版本。

全力服务国家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以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为制度试验平台,在不断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涉外实践中,注重将企业和公民面临的涉外法律问题和挑战转换成立法需求,发挥好我省国家级立法联系点的立法意见收集作用,助力国家涉外法律法规完善。

提升实施效能 不断优化我省涉外法治实施体系

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建设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组成部分,涵盖涉外执法、涉外司法、涉外守法等多个重要层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在加强涉外法治实施体系建设方面,要着重“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完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等司法审判制度”。

强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的意识和能力。我省相关部门应深入贯彻实施《对外关系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及其配套规定。在办理跨境案件,诸如跨境赌博、跨境电信诈骗等案件时,要增强适用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的意识和能力,确保跨境案件得到高效和公正的处理。

完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司法审判制度。当务之急是要保障涉外民商事案件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自由选择适用域外法的诉权得以充分实现。为此,我省应着手建立统一的域外法律查明机制与平台,提升司法审判人员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的审判能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聚焦需求导向 全力提升我省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服务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已然成为全国各地涉外法治建设的关键着力点,也是我省涉外法治建设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在建设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的进程中,我省面临法律服务市场、法学教育等领域基础相对薄弱,周边发达地区竞争日益激烈的压力。为此,应立足我省实际,聚焦我省企业和公民的涉外法治需求,全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以此破解我省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所遭遇的现实难题。

实现涉外法律服务的全覆盖和便利化。以合肥法务区建设为抓手,吸引国际商事法庭、仲裁委、商事调解机构、高端律所、法律查明中心等入驻,补齐涉外法律服务的短板。持续完善合肥法务区的产业生态系统和法商融合机制,推动合肥法务区和省内其他城市之间建立合作共享机制,为全省企业和公民的涉外活动提供便携、高效的法律服务。

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涉外法律服务的高质量发展依赖于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为此,要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对接机制,支持和引导本土法律服务机构针对企业涉外需求拓展业务范围,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强省内高校的涉外法治专业建设,探索高等院校和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和培训机制,培育实践型涉外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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