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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系统把握营商环境内涵

作者 武光
2022-11-02  浏览量:28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拥有优质营商环境的地区,不但能够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还能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优秀企业家流入。

2019 年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营商环境建设法规,标志着我国建设营商环境进入新阶段。该条例将营商环境界定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包括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具体而言,营商环境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广泛性。营商环境涉及企业从开办、经营、扩展到破产的整个生命周期全过程和各领域,覆盖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多方面。国家发改委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既包括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供应、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以及劳动力市场监管等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还包括获得用水用气、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符合我国国情的本土指标。

二是直接性。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因素,直接作用于市场主体的各类活动。比如企业在投资决策时,投资项目申请过程中所耗费的物力成本、时间成本等行政审批产生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将对决策产生影响。特别是处于审批流程烦琐、审批时间过长、审批费用过高的营商环境中,企业要么只能收回投资决策,要么对市场需求无法快速作出反应,贻误最佳投资时机,从而影响企业成长。

三是动态性。营商环境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通过推出一系列政策、推动一系列改革来予以改进和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各地区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在各个层面持续发力,营商环境改善成效明显。在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中,2013 年我国营商环境在全球排名第 96 位,最新排名已上升至第 31 位,上升了 66 位。

营商环境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成长和发展,直接影响市场信心、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机会提供,最终影响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是增强和提升竞争力。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营造高效、透明、有序的制度环境。打破各种利益藩篱,破除各类行业壁垒和各种地方保护,减少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发展中所面临的制度性约束。明确部门权责,增强政策法规制度的稳定性和透明性,提高政策措施的执行效率,提升各领域的综合协调能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是营造规范、活力、开放的市场环境。健全公平竞争机制,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促进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各种资源的配置效率。打造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吸引创新要素不断积聚,提升创新效率和效益。对接国际经贸规则,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促进国际投资贸易往来,增强国际吸引力。

三是营造公平、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规制度,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政府作出的承诺要有法律和政策依据,承诺的事项要认真履行,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提升司法效率,依法公正查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责任制度,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要依法依规压实属事和属地责任,各类市场主体要依法落实相应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必须清醒认识它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保持定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才能不断推动营商环境迭代升级,才能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区域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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