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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化农村改革赋能乡村振兴

作者 程 燚
2023-02-23  浏览量:251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深化改革是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法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要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乡村振兴添动力、增活力。

作为中国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改革开放40多年来,安徽农村改革始终走在全国前列。首先,1978年,小岗18户农民以“敢为天下先”的胆识摁下红手印,搞起了“大包干”,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其次,20世纪90年代,安徽主动试水农村税费改革,为减轻农民负担展示了良好前景。再次,2008年,安徽以村为单位率先在全国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并成为全国首批3个确权颁证整省试点之一。

改革创新是安徽的遗传基因。安徽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敢为人先、改革创新”的小岗精神,即将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改革任务。

其一,围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推进两项改革任务。一方面,积极探索解决农村“人地矛盾”方法路径。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中,探索合理调节缺地少地农户利益的方法。另一方面,推进“小田变大田”及“大托管”服务改革。其中,“小田变大田”改革有效解决了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是新时期安徽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和突破。

其二,围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抓深抓实两项改革任务。一方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三变”就是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重点是培育产业发展带头人。另一方面,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我省将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上积极探索、形成经验。

其三,围绕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启动实施一项改革任务。为加大对农业经营者的支持保护,我省启动实施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具体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谁种粮谁享受补贴”试点,省级对300亩以上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叠加补贴;二是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收入保险试点,引导金融机构为50亩以上规模种粮主体量身定制金融产品、为300亩以上规模种粮主体定制无抵押担保、纯信用金融产品。(作者系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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