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保障。作为民政工作者,我们深切体会到,新时代民政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深学细悟,把握民生建设要义。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对民政工作提出了系统性的要求,旨在通过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为民政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精神要义。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惠及全体老年人;推动老有所养,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优化基本养老服务;推动老有所为,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在社会治理方面,要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其在公益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要完善殡葬法规政策,推进移风易俗,加强婚姻管理服务,培育文明新风尚。
聚焦重点,践行民政为民初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置于核心位置,提出要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我们要着力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精准识别救助对象,避免“漏保”“错保”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推动社会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变,提升救助质量和温度。要健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不断增进各类困难群体民生福祉。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民生保障格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在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方面,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老有所养,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要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
普惠均等,破解急难愁盼问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核心在于通过构建更加完善、精准、高效的制度体系,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切实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要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兜底帮扶。要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推动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一城一策”制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办法。要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夯实民政工作基础,持续深入开展殡葬、养老、社会救助、慈善四个领域专项整治整改,加大督查力度,推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整治到位。要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加强城乡社区民政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智慧养老等数字化水平,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作者系第85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员)